第 573 期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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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位力×行銷力 數位工具並非萬靈丹

西元2000年,網路泡沫化,在台灣多家網路公司股價大跌,甚至倒閉退出市場,但網路產業不但沒有沒落,反而調整步伐更大步開展,而存活下來的品牌,如Amazon、Google等,在今日也成為網路產業的巨擘。

 

2006年是網路再起的關鍵,除了Google、百度、優酷、Youtube等網路服務更臻成熟外,一般民眾開始使用網路從事「個人化」應用,如電子郵件、線上查詢等,一直到2008年,Apple開放Apple Store後,手機做到真正的「客製化」,至此,消費者已無法離開網路,隨著網速不斷增加,各種網路服務和工具不斷出現,數位化的時代正式到來。

 

數位行銷的重要性已不需多言,因為絕大多數的消費者,都已對網路形成高度的依賴,數位行銷至今日,已成為行銷的「必備品」,但可惜的是,大多數品牌與企業,對數位行銷的運用,只在「工具層面」,看到新的數位行銷工具出現,或是競品使用了什麼數位行銷工具,就急著想要跟進,但最終的結果,卻是用了工具,卻沒得到想要的效果。

數位工具 vs. 行銷思維

數位行銷的關鍵不在於工具的推陳出新,更重要的是改變了消費者的思考判斷,想要運用數位工具做好行銷,首先要了解在數位行銷時代的行銷思維改變。

過往的「傳統」行銷時代,消費者取得資訊的管道有限,只能透過傳統媒體(電視、報紙、雜誌、廣播等)得知商品訊息,而行銷傳播的方式是「廣告」,由企業∕品牌將「想」要講的訊息製作成廣告傳遞給消費者,而消費者能「求證」的管道不多,所以廣告的效果變得很重要,但由於媒體傳播需要行銷預算,所以傳播的管道被有高行銷預算的企業∕品牌所掌握。

 

現在的「數位」行銷時代,溝通的管道變多了,更重要的是消費者有接受訊息與否的「決定權」,同時求證的管道也變多,因此,想要用「廣告」的方式來跟消費者洗腦,變得愈來愈困難。

 數位時代的消費者網路行為(AISAS Model),包括知道一個商品∕服務、對商品∕服務的訊息產生興趣、搜尋相關資訊、做出購買決策、分享使用心得。在網路的世界中,上述的行為並非是線性的流程,而是會互相影響,例如消費者對一個訊息產生興趣,可能會直接分享給朋友,而不一定會經過搜尋來確認資訊的真偽,甚至是在別人的分享後,才知道自己的資訊有誤而進行搜尋。因此,引起消費者「興趣」是數位行銷的第一步,而在消費者這些網路行為中傳遞的,就是「內容」,所以數位行銷又被稱為內容行銷。

數位行銷時代,內容是王道

廣告也是內容的一種,數位時代所說的「內容」,是指會被消費者「注意」的資訊,與過往「強迫」消費者接受的「廣告」方式有所不同。在數位行銷時代,需要先引起消費者的興趣,才有機會讓消費者願意看看企業∕品牌所提供的「內容」,繼而促使跟消費者的互動,加深消費者對品牌∕產品的認知,提升商品∕服務被選購的機會。

 

數位行銷的策略思維,可以透過「ICI Model」來思考。在執行行銷溝通前,要先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思考出一個目標消費者會感興趣的「梗」,也就是Idea,接下來才是在行銷預算的規劃下,選擇出可以接觸目標消費者的行銷工具(不限數位行銷工具),配合選擇的工具屬性,展現不同的「內容」,也就是Content,同時在溝通內容中設計可與消費者「互動」的機會,也就是Interaction。

 

各種數位行銷工具常被歸類為POE三類,也就是Paid Media, Owned Media, Earned Media。Paid Media意即是「付費」的媒體,通常指的是廣告型式的行銷工具,而Earned Media則是指「賺到」的媒體,通常指的是口碑型式的行銷工具,而不論是Paid Media還是Owned Media接觸到的消費者,都要被引導回企業∕品牌的自媒體,也就是Owned Media。在現在的網路世界,Owned Media的種類愈來愈多,包括官方網站、官方電商、官方微博、FB粉絲頁∕IG、官方Youtube、優酷頻道、官方Line、微信頻道等,由於是「官方」,所以消費者對Owned Media的信賴度會比在別的媒體更高,因此,在花錢買廣告或買口碑前,要先整理好自媒體,否則辛苦導入的流量,因為自媒體佈局的不好而流失,就都前功盡棄了。

 

在POE的分類下,包含了許多數位行銷工具,大致可再分為六大類,分別是Banner廣告(又稱橫幅廣告,是最早期的網路廣告型式)、影音廣告、SEM(關鍵字廣告)、部落格∕網紅、社群網站和病毒行銷。在下圖的工具分類中,右邊三項即是俗稱的「廣告」,意即消費者一眼就看出是企業∕品牌花錢買的,所以是B2C(Business to Consumers)的型式;而左半邊的三項則是俗稱的「口碑」,也就是企業∕品牌期望透過第三方的溝通,讓消費者自然接受,甚至主動協助傳播,所以是C2C(Consumers to Consumers)的型式。

該如何選用適合的數位工具?

不同的數位行銷工具各有其功能,不能偏廢,像是廣告類的行銷工具,在產生知名度及吸引點擊的目的上,仍是主要的使用工具,不會因為是「廣告」就要避開,事實上,消費者並不排斥廣告,而是不喜歡被無關的訊息干擾,因此,數位廣告的投放,不管在目標對象的選擇或是內容的製作上要更精準,只要是消費者覺得「有與趣」的訊息,仍然會被注意。為了確認消費者的「興趣」,在內容的素材製作上會做多款的表現,透過消費者的點擊和閱覽行為,來測試消費者對哪一款的素材內容比較有興趣,俗稱為「AB Test」。

 

口碑類的行銷工具雖然是企業∕品牌所喜歡使用的,但一個沒有知名度的商品,直接使用口碑傳播的效果會較低,而且口碑類工具的接觸廣度有限,即使是知名的網紅或部落客,一次能接觸的消費者數量仍無法像廣告類工具那麼多,因此,口碑類的行銷工具比較適合已有知名度的商品,特別是高價位或功能較複雜的商品,藉由口碑傳播的效果會比較好。

 

數位時代的行銷工具會愈來愈多,但不要追新而忘記行銷目的,像過往的FB粉絲頁、微博、部落客(Blogger)流行一時,但現在的操作方式和效果已不如以往,取而代之的是Youtuber和Line、微信,但若不知行銷目的,即使使用了也會後悔。未來,行銷工具不分數位與非數位,只有需要與不需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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